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公布的《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开支政策问答汇编》的最新要求及武汉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2018年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现将新学期财务报销工作的有关提醒公告如下: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差旅费中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类交通费、交通意外险(单位统一购买的除外),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及经批准发生的退票费、改签费。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
二、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公务出差,应自行办理有关差旅费事项,不得委托旅行社代办。
三、自带车、便车、网约车等规定:从安全性和经济性考虑,公务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时,城市间交通费凭票据报销,没有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不得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费。
四、收费类会议规定:收费类会议原则上不参加。如因业务工作需要,须书面请示分管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书面请示内容:参加会议的必要性,收费标准,需开支的其他费用标准和费用总额,经费列支渠道。报销时往返时的在途费用按差旅费管理规定处理,参会期间不得按照差旅费标准报销或领取补助。
五、因评审工作需要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评委参加本单位举办的评审活动,不得领取评委劳务费,外单位评委可按规定领取劳务费。
六、学校所有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不允许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经费使用部门要及时督促相关供应商按月或按季结算相关货款,力争当年费用在当年结算。省级项目经费要加快经费执行进度,不允许存在结余和结转情况,确保在2019年完成项目经费的支付。
七、四类会议(学校承办)的会期不得超过1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
八、为落实省财政厅强制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要求,目前未使用公务卡的要填写特殊事项审批表,需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审批人、分管财经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财务处将定期公示未使用公务卡核销的人员并进行预警。
九、财务处为体现放管服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师生,要求费用报销金额与内容未超出原审批事项范围,就不需再找领导审批签字。按照审计组意见,为了落实审计整改事项,今后将严格按审计意见规范处理,完善报销审批手续。财务报销手续履行双审批制度,出差审批需按规定签字,副校级领导报销时按审批程序签批,部门(学院)负责人报销时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其他人员报销时需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报销时需科技处负责人签字。冲借支时履行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审批人需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批明确意见,签署在发票上不符合审计要求,无法核销。
十、按照审计要求,汇总报销办公用品时,不仅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及领用部门签字清单,还需提供本次报销的汇总清单。
十一、各类人员(含附院)使用学校经费出国 、出境(港、澳、台)严格按照湖医药办字(2018)年27号《太阳成集团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请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财务制度,慎用特殊事项说明审批表,财务处将定期对特殊事项审批情况进行抽查、预警、监控和通报。
十三、上述提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说明:1、网上报账审批系统已同步调整,职工差旅费报销及冲 借支可实行网上签批。
2、以上提醒一至七条依据省财政厅最新公布之要求,八至十二条依据审计检查意见之整改,请广大职工给予理解和支持。财务处将积极做好解释宣传,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
财务处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