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技三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科学精神 加强学风建设
二、活动时间
10月-11月
三、参加人员
1.全体硕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留学研究生)
2.硕士生导师
3.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人员
4.新入职教师
5.青年科技工作者
6.高年级本科生
四、实施内容
(一)健全组织保障
1.成立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涂汉军 李 和
副组长:赵鹏飞李云霞 严世荣 王云甫 李 涛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家宁孔祥清 邓平基 刘涛刘菊英 阮绪芝李飞李文春 李斌 杨慧轩辕秋艳张昌军张建张秋莉张敏 陈建龙 庞光明 郭阳唐俊明童强 操传斌
2.组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家队伍
(1)省级宣讲教育专家:李和 王云甫
(2)校级宣讲教育专家队伍(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家宁孔祥清邓平基刘涛刘菊英阮绪芝李飞李文春李斌 杨慧轩辕秋艳张昌军张建张秋莉张敏 陈建龙 庞光明 郭阳唐俊明童强 操传斌
(3)院级宣讲教育团队: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二)组织集中宣讲
1.时间
学校集中宣讲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集中宣讲时间(自定)。
2.宣讲内容
(1)《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3)《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4)《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
(三)纳入周四下午政治学习内容
1.时间
9月-11月
2.学习内容
(1)《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3)《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
(4)《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5)《(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7)《湖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
(8)《太阳成集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9)《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管理办法》
(宣传部负责通知,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纳入校园文化活动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为主题,高年级本科班级和研究生班级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以广大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教育工作。大力选树和宣传科研诚信典范,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学术不端行为案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五)探索长效机制
1.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纳入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全过程育人。
课堂教学引领。将科学道德、学术规范、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内容融入各类课程教学要求,并纳入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增设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讲座课程。
导师言传身教。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形成宣教常态。要求各级宣讲教育专家每年定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讲教育,形成教育常态化。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在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学位论文答辩、教师职称晋升、科技奖励、人才推荐等工作中,对存在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行为的成果实行一票否决。
3.各单位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宣传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教育内容,使全校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
(六)要求
1.研究生院负责全体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人员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导师指导研究生签一份学术诚信承诺书,建立学术诚信记录,每位导师不定期检查研究生实验记录本与课题进展(实验方法、流程和实验数据)的符合程度。
2.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新入职教师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科技处负责全校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学工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全校高年级本科生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各单位请将宣讲及组织学习活动的资料于11月20日前交科技处付轶老师处。联系方式:0719-8891150。
附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文件选编
太阳成集团
科技处、研究生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学工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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